蔸娘和任辉一起走到地下停车场。任辉的车子是黑色的普通轿车,和他本人一样的,充满内敛的气质,很容易融入到车流里,被忽略,不被发现。任辉似乎总是刻意让自己不引人注目,蔸娘猜测这是他的处世之道。 会有晃硕那样张扬,乐意担任焦点的人,也就会有任辉这样安静,愿意躲在观众的最后一排,只是配合拍手,成为背景板力求安稳的人。 蔸娘坐上车子,扣上安全带,忽然想起什么,小声问:“任辉哥,能不能顺路去银行啊,我想存起来一点。” “好啊。”任辉说,“好难得啊,你这个年纪喜欢存钱。” “这么多,我也不知道怎么花,还不如存起来,以后用。” “如果给阿戎,信我,钱在手里放不到一个下午,都变成奢侈品或者其他的。不过,从小做这行的差不多都这样。” “那任辉哥呢?” “我以前也这样,后来就学会存了,不过不存银行。” “给潘妮姐啊?” 任辉没吱声,过了一会儿才低声嘀咕:“把钱给老婆是个男人都会做的嘛。” 蔸娘了然,任辉从后视镜里看见她的脸上写着“果然如此”。接着,他黝黑的脸上似乎泛起了红色,连着耳尖。小姑娘贴心地移开了视线,即使窗外还是一片阴暗的停车场。 任辉把车子开到最近的银行,蔸娘仔仔细细地把兑换来的普通流通货币存进自己的银行卡里,只在身上留了一小部分,作为零花钱。 蔸娘从银行走出去,正巧,一声闷雷之后,下起了瓢泼大雨。 人们纷纷举起伞来,蔸娘也撑开了自己的雨伞。任辉坐在对面的车里等自己,而她还需要等一个红绿灯。雨的声音很大,“噼里啪啦”地砸在雨伞上,似乎还带有小小颗的冰雹。雨伞的存在让路面变得十分拥挤,不一会儿,等待红绿灯的行人聚集了一大片,每个人都看上去十分狼狈,被着突如其来的大雨所折腾。 一群学生在等待的时候嬉闹,相互推搡着,碰撞到蔸娘,把她一下子挤到一边,他们似乎完全不知道自己妨碍到了别人。蔸娘撞上边上一个陌生人的肩膀,把身上衣服都弄得湿漉漉的。虽然不是她的过失,但她还是下意识对那个陌生人道了歉,说得慌慌张张:“对不起!” 但是对方似乎没放在心上,也没发出声音,只是轻轻扶了一下蔸娘的肩膀。 蔸娘很及时地又补上了“谢谢。”她抬头,只是习惯性想要在对话——如果都是她一个人在出声音,对方只是回复了一个非常疏离的肢体触碰,这算对话的话——之后,与对方有个视线接触。 陌生人并不是很高,穿着防水材质的长款冲锋衣外套,雨水顺着兜帽的边缘流下来,在较为光滑的外套上划出一道道水渍,好像小小的河流。这个人把帽檐拉得很低,还戴着口罩,把脸部挡得严严实实,只有一双眼睛露出在外面,藏匿在兜帽形成的阴影下。 如果不是蔸娘刚刚站稳,微微弯着身子,她不会看见那双眼睛。这个陌生人的眼睛,是犬童晃硕一模一样的金色。 蔸娘呼吸都停了停,脸上表情都僵持住。 这位陌生人的眼睛,虽然和晃硕的一样,从眼型,微微上挑的眼尾,从眼角以一个月牙般弧度分化出来的经典东方双眼皮,再到上下长而自带弧度的睫毛,最重要的,是那和野兽一样,并非出自人类基因组排列能够得出的颜色,好似某种野生的、食肉的动物眼睛,瞳孔在眼珠中心,直直地盯着看的时候,总觉得即将要被捕猎,被扑过来的利齿咬断喉咙,接着会被撕开肉和血管,被吃得只剩下骨头。那双眼睛好似一对完美的琥珀,即使在阴暗的光线下,也是惹眼的。 但这个人的眼睛,和晃硕有着完全不一样的气质。如果用太阳比喻晃硕,这位陌生人则是一颗黑洞;那美丽的金色瞳孔似乎能吸取四周的温度,蔸娘与其对视的短短几秒,觉得手脚冰凉,心跳加快,忍不住微微发抖。 从这个人所露出的少得可怜的皮肤中,蔸娘隐隐约约看见,对方的半边脸上有很严重的伤口,狰狞的覆盖在脸上,从眉毛上开始,往下延伸。或许这就是这个人戴着口罩的原因? 蔸娘暗暗猜测,脑海里响起歌剧魅影,让她的想象忽然充满戏剧色彩。 蔸娘似乎觉得自己盯了这双眼睛很久,绿灯亮起之后,那人当做刚刚无事发生一样,冷漠地移开了视线,自顾自跟着人流走上斑马线。过了好几秒,蔸娘才反应过来,举着伞连忙走过街。 人的本能就是这样的,越知道危险,越是脑袋里有一个声音,诱惑自己,去吧,去做吧,至少试一试吧,越是知道不应该,越是忍不住。 蔸娘也是这样的。 她脑子里都是刚刚看见的金色眼睛。她确信那双眼睛是犬童晃硕的,但如果是晃硕,祂不会有这样的反应吗。即使他们只有几面之缘,但是也能感觉到祂不会就这样看一眼,当做不认识一样离开,祂一定会咋咋呼呼,说一些有的没的。 再往前走几步,就是任辉的车子,只要一点距离。 蔸娘隔着细细密密的雨滴,看了看任辉,看见了任辉正在车前窗后面看到了她。但她还是想。 她握着雨伞的手紧紧地用力,关节都有几分发白。她远远地望了望任辉,在他的视线中,转变了自己行走的方向。任辉不知道她想干什么。 她隔着一层一层的雨伞,在人群中找到那一个穿着黑色防水冲锋衣的人,追了上去。 任辉从车里出来,对她大喊一声:“蔸!” 她只是回回头,又把注意力放在那个神秘的金色眼睛陌生人身上,大声告诉任辉:“我马上回来!” 在下雨天的人群中寻找一个人并不容易,而且是一个从衣着打扮上,就不想引人瞩目,有意藏匿于人群中不被轻易认出的陌生人。 那群叽叽喳喳的小孩从蔸娘面前经过,她不得不停下,等不下一秒,匆匆绕过他们继续往前追。 那个黑色冲锋衣的陌生人已经离得很远了,他们之间还隔着形形色色的过路人。但蔸娘还能看见那个人的背影,她继续追上脚步。 她挤开一个又一个人的肩膀,雨水弄湿了她的衣服,仓促地和她撞到的人说“对不起”和“让一下”。 那个身影就在眼前,那个陌生人准备拐弯走进街角,蔸娘看见那双金色的眼睛,敏锐地往后看,和她追寻的目光对上视线。那人早就发现她。 蔸娘一时冲动的追踪是毫无准备的,她也没有学会任何关于跟踪的技能,如果对方是一个和犬童晃硕一样的专业雇佣杀手,以她现在的情况是根本无法应对的。 但她还是跟上去,看见近在咫尺的人,她加快了脚步。正当她一门心思在那个背影上,完全没看见侧边出来一辆自行车。 骑自行车的路人大喊了一声,把她吓一跳。刹车的声音响起得刺耳极了,蔸娘下意识连忙退后一步。骑自行车的是个送外卖的中年女人,一只手还腾出来撑伞,差点因为蔸娘的冒冒失失而摔倒。 骑车的女人对着蔸娘骂道:“你干什么啊!会不会走路?忽然冲出来嫌命太长啊!” 蔸娘自知理亏,连连点头道歉:“对不起,对不起阿姨。” 再急急忙忙抬头,追到前面街头拐角,却找不到那个陌生人的身影了。蔸娘环顾四周,企图在花花绿绿的伞中,找到一点线索。 蔸娘猜测如果对方发现了自己,可能会往小路里走。于是她独自一人走进最近的小巷子。她并不能确定走这条小路对不对,但她现在着急得很,没有多想,是不是接下来会做无用功。 离开了大路,人流少了很多,蔸娘除了雨滴落在地上嘈杂的声音,还有自己的脚步声,听不见别的。 小路连通一片废弃的停车场,钢材和废弃的轿车外壳分散在角落里。蔸娘闯进来的时候看见一群人,正从停车场地一处铁门外进来。还没等蔸娘意识到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就看见那群人打成一团。争端很快发展到一整个废弃停车场,刚刚的安静似乎只是混乱的前奏。来自不同方向的叫喊声,冲击着耳膜。 这会儿,她才意识到自己误入了帮派械斗的现场。 横飞来的一只胳膊撞到了蔸娘的手,她手中的伞一下子被撞得弹飞出去。她连忙往后退,正处于争斗中的人们似乎都没有看见她,也许是只想着眼前如何活命。她慌不择路跑进了一条楼与楼之间的缝隙小道里。 虽然已经进入行业,但是还是第一次亲眼看见帮派斗殴。人们在她眼前变得轻飘飘的,生命很容易就被掰断、揉碎,就在她面前,像是被风吹下来的落叶,撒在地上,踩在他们的脚下。 蔸娘一股脑往前跑,生怕被以为是混乱中的一方人,怕被追上,淅淅沥沥的雨把视线都给迷住,雨水流到眼眶里让她感觉眼睛刺痛。 她跑得接不上气了才停下,弯下腰撑着膝盖喘气。身边又只剩下雨滴的声音,她回过神,却发现自己完全处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 这里附近似乎是一个港口,过了两道电线杆就是海岸边的栏杆。下雨天中的海岸也是灰蒙蒙的颜色,海面上打出微小的浪花,显得疲惫不堪。蔸娘慢慢站起来,左右看看。 她感到疑惑,她其实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追出来,去寻找那个有金色眼睛的陌生人。她没有想过追上了要对其说些什么,只是直觉想要追上,于是身子比脑子还快。 也许,回头可以问问晃硕。她想。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赶紧找到路回去,不能让任辉等太久,也让阿戎担心。蔸娘掏出手机,祈祷还有电,可以精准定位,正当她打开地图的时候,身后一个声音喊住她的名字说道:“嘿,你在这。” 她转过身,看见撑着一把透明雨伞的晃硕,正看着她。祂今天似乎又选择了做女性,穿着一件浅蓝色的吊带连衣裙,踩着白色的坡跟鞋,头发依然是一如往常束得高高的,再编成九股。 蔸娘呆呆地看着恰好出现在眼前的晃硕,张了张口。晃硕好笑地看着她满身湿透,狼狈的样子,打趣说:“你还怪有情趣的。” “你怎么在这?”蔸娘看着祂的金色眼睛,确信不是刚刚那个陌生人的。 “工作啊。”晃硕冲她摇了摇自己背后的一个长长的包,从外形上看是吉他包。 “吉他?” “只是正好能装。里面是我的刀,回头坐下来可以给你看,很漂亮的。” “你……你刚刚从渡轮上下来?” “对呀,不然我干嘛还要用吉他包装我的刀。” 蔸娘缓缓点了点脑袋。晃硕走近,伞同时遮住两个人,“走吧,还是你要继续淋雨?” 蔸娘如梦初醒似的回神,哦了两声,轻轻说了声:“谢谢。” “你要去哪?” “找任辉哥,我应该迷路了。但我大概知道在哪,就是得看看地图。”蔸娘开了导航,清脆的女声从手机里传出,为她规划好路线。 晃硕耸了耸肩,挨着她一起跟着她走,也不在意蔸娘现在湿淋淋的,把雨水沾到自己的衣裙上。 他们没有说话,晃硕自顾自哼着歌,似乎心情很好。 蔸娘在犹豫再三之后,终于开口,含蓄得不能再含蓄地问了问:“你有没有兄弟姐妹?” “有呀。”晃硕踢了踢水花,仰起脸透过透明的雨伞,上面的水珠把四周的景象折射得歪七扭八,祂轻快地说着,像是一个孩子,在与朋友分享自己的趣事,“有好多!我有个姐姐,有五六百米长,天天睡在海里,可以在她浮上来的时候在她背上骑摩托;还有一个姐姐呢,是虎鲸半人,她好暴躁,动不动就把我撕了,还嫌弃我吃起来味道不好;还有一只豹子,我讨厌死他了。” “等等,等等,我知道了。”蔸娘为自己一开始还相信了几秒,感到由衷的自愧,她早该知道晃硕这人的话都是疯疯癫癫,只能当做故事听。 “是你要问的!”晃硕嚷嚷起来,伞在祂手里一摇一晃,雨水欢快的随着边缘跳出一个弧度。 “我其实是……”蔸娘想了想,组织了一会儿语言,“大家都像你一样有金色的眼睛吗?” “很好看吧?”祂答非所问地反问道。 “是啊,很好看。” “我回头挖出来给你一个。” “不用了!”蔸娘当机立断拒绝,她见识过这只九尾狐的自我治愈能力,也相信祂做得出这种事情。 “别客气嘛。” “真的不用了!”蔸娘想了想那个场面,感到一阵恶心的恶寒。 空荡荡的路上偶尔有行人走过,大多是港口工作的人,穿着灰色和深蓝色的工作服,多半穿着雨衣。走在一把透明伞下,衣服鲜亮的晃硕和蔸娘,在这条灰蒙蒙的路上格外显眼。 许久没有人来过的楼房天台上站着一个人,穿着黑色防水冲锋衣,戴着黑色的口罩。那个人站在天台边缘,盯着人行道上最显眼的两个姑娘——晃硕今天确实穿得像个姑娘。闪电划过天空,一闪而过的光让那个人隐匿在帽檐阴影下的眼睛,被充足的光线照亮。那是一双金色的眼睛,宛如一只野兽,在夜晚寻觅着落单的猎物,随时准备扑出树丛,撕碎食草动物的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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