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山郡是甫来国与滇南国接壤的要地,往西是一大片天险山脉。
在郡城直直对着往西的地方倒是有一片峡谷,穿过那片峡谷就算是到了滇南国的地界。
从天上俯视的话,整个边山郡倒真是应了这个地名,整个西边的地界都被群山环着,也得亏是有天然国界,甫来自建国以来就没有和滇南发生领土上的纠纷,边界一片和谐。
也正是因为这些天然赐予的边界,郡城往西南的青山镇等地也没有受到甫来国的重视。
尽管边山郡成为了甫来与滇南之间通商贸易的枢纽,直辖于边山郡的青山镇,连杯羹都没分到。
但该说不说,这条青山镇通往边山郡的官道还算维护的不错,起码青山镇派出去护送公文的二人走的基本还算舒心。
他们坐着镇上唯一一辆马车根本没有颠簸,这唯一的马车还是边山郡府给配的。
拉马车的马有两匹,也就比驾车的府兵王二要胖一点,但却比马车内的书吏张鑫要瘦一点。
人比马肥的书吏在车厢内烦躁不已,他看了眼手边的挂历,算了算日子,把今天的日子给打了个记号:甫来历三百四十九年,十月初一。
眼看就要入冬了,天气还算温和,阳光正好,但心情却很糟糕。
他们从青山镇出来也有一两天了,刚好完美错过那场归雁山的异变,也算他们运气好躲过了青山府衙近年来最焦头烂额的一次。此行的任务是护送赋税册,他们觉得那册子上的数目恐怕不会让边山郡守老爷满意的,尽管两个村包括青山镇本镇的成收比去年都要好上许多。
偏偏马儿也不给面子。
张鑫烦躁无比,顿时感觉车厢内有些闷热,于是撩开车帘扇风。
他想,这马也太慢了,这样下去什么时候才能到郡城?
瞧啊,路边那三个年轻人,还带着小孩子,轻轻松松就把这辆马车超过了。
等等,那个牵着小孩的姑娘可真好看啊,看上去这么年轻就已婚配了?
且慢!旁边那个抱着虎斑灵猫的姑娘更好看不!不能仅仅说是好看了真美啊!简直就是神迹!
再慢!最后边那个背两根棍儿的姑娘家,虽不及前边这个,但也甚为俊俏,看上去颇为亲切,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难道这就是古人所说的一见钟嗯?
哦是男的啊,长的跟个娘们似的,呸。左右两个眼珠子还不一样颜色,莫不是妖族嘶我以前是不是见过他,怎得这么眼熟?不好,他在看我。
阿泠感受到视线,向前边的马车看过去,正好瞧见马车帘子被放下去。
出青山镇已经有一天了,他本以为,就不算不用太赶,但也不应当如此散漫才是。
长孙璃这架势,简直就是要走路去到皇城,就算大家都是灵修,不用灵蕴加持,靠两条腿走到皇城,那也要走很久啊!偏偏白茉儿也是这副模样,这路上自称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注目,都没有化成虎身供长孙璃以及虎妮子代步。
阿泠只能认为是这路上兽神使还有其他的什么安排,索性也把这段长途跋涉当作是一种磨炼肉身的旅途。
那辆马车实在是太慢了,阿泠一行人很快就超过了他们。
经过马车时,他打量了下驾车的府兵王二,觉得那身兵服有些眼熟,这才记起,他们出青山镇的时候,正好碰上守令领着一大队府兵往归雁村的方向去,穿的也是这般制式的衣装。
于是他上前靠近马车笑着打招呼道:“这位大哥可也是从青山镇出来的?”
驾车的王二正出神,一整个上午都在赶路刚好有些犯困,听到有人打招呼,顿时精神来了些,他点头回道:“正是。小哥好生面善,可也是我们青山镇的人士?”
阿泠心里有些疑惑,自己应当没有去过青山镇才对,怎的这一路上都有行人说自己“面善”、“眼熟”之类的?面对对方的提问,他还是点头,告诉对方自己来自青山镇归雁村。
日夜兼程赶路本让这两个人都疲乏不已,听见阿泠说自己是青山镇人,热情地邀请他们一起上马车,不过见那两匹马儿实在疲惫,阿泠便出言婉拒了。
在一旁听着的长孙璃瞥了一眼那两匹拉车的马,摘下兽王铃向马匹走了过去。
那王二见长孙璃走近马匹,连声喊“吁”把马儿拉住,着急道:“姑娘慢些,这马儿虽然瘦弱,也小心碰着伤着。”
长孙璃没有理睬他,在马匹面前晃了晃兽王铃。
随着一阵清脆悦耳的铃声,那两匹马儿不知为何焕发了神采,疲惫一扫而光,扬蹄嘶鸣一声之后竟是对着她屈膝低头,样子无比恭敬。
马车上王二看得目瞪口呆,车厢里的肥胖书吏也恰好闻声出来瞧见这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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