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么说,金凤觉得,在中考前一直这样互不打扰挺好。
每个星期做一百斤沙琪玛,换县高中附属中学的复习试卷,金凤在心里把王洛白这个奸商骂了无数遍,可又受不了试卷的吸引力,只能让人牵着鼻子走。
幸好王奶奶家的房子没有退租,她到县城也有个落脚的地方。
废品站她也翻过了,可惜学习的习题真的没找到,不过这才正常,七五年的教辅材料本来就不多,一个小县城,有几家买的起还能买的到教辅,又不是在后世,教辅满天飞。
这样想,王洛白的条件也不是那么让人难接受,这货一个京城大少,窝在一个小县城里做黑市老大,也是让人醉了。
金凤有时觉得,人真的不能貌相,谈生意时奸诈狡猾的王洛白,只要不说到赚钱,就是一副温润如玉的样子,好像从古代的画卷里走出来的世家公子。
这样的人也就是在这特殊的年代,才跌落凡尘,不过终归会回去。
这些都和金凤没关系,那个阶层离她十万八千里,就像那天在王洛白家看到的那个美男。
真的是景美人也美!
一株开的绚烂的桃花树下,深红色的椅子上,坐着一位嘴角叼着根烟,眯着眼睛,翘着二郎腿,就那样微仰着头像在晒太阳的男人。
皮鞋擦的锃亮,军绿色的裤子包裹着两条大长腿,一件雪白的衬衣袖子挽到手肘处,衬衣的第一个口子敞开着,锁骨要露不露的,喉结的弧度都显得那麽性感,薄嘴唇高鼻梁,浓眉凤眸。
看到有人进来,眯着的眼睛睁开了,微微有些狭长的凤目扫了金凤一眼,那目光冰冷邪肆。
十几秒的恍惚后,金凤的大脑很快清醒过来。经历过后世的信息大爆炸,她自然知道,这样的男人可不是普通人家能养的出来的,那种刻在骨子里的高傲,看你一眼都让人有一种手足无措的感觉。
如果不是王洛白开口的快,金凤都要转身逃走了。
拿命欣赏美人的人有,可不是金凤。
她就是个小民,今生就想趁着崭新的时代开启时,赚点不大不小的钱,让自己和爱自己的人过的好点。
前世今生的两位奶奶,都让金凤对婆家这种生物很抵触,她也会出嫁,但不想和婆婆一起住。
想有个自己的孩子,能好好的陪着她长大,好好的爱他、疼他。
至于男人,能有庇护她资产的能力就好,她自己不想从政,太累了。
做个成功男人背后的女人,她给他金钱的支持,他给她身份的庇护,公平交易,互不相欠。
所以金凤也就是看到美人,当时惊艳了一下,后来就被她抛到了脑后,注定两个世界的人,多想一次都是浪费时间。
当然她不知道,她看美男,美男也看美人,小美人也是美人。
金凤年龄小,加上她泼辣的名声十里八村都有名,不仅她自己忘了自己的美,村里人和她的同学,也有志一同的没看到她的美。
睫毛微翘,眼含秋水,小巧的鼻梁下,如花瓣的红唇,安在她巴掌大的白的发亮的小脸上,一看长大了就有祸水的潜质。
不过,现在的金凤经常木着一张脸,穿的衣服也仅是衣服,就算有人看出她的美,也只是多看两眼而已。
美人不自知,就她这样。
十四岁的金凤,十九岁的金凤,都忘了这个世界还有意外这个词,以后她和早忘到脑后的美男,就是有这种意外的牵扯。
现在她每天兢兢业业的看书、背书、刷题、复盘,一个月的时间过的很快,今天就要中考。
破天荒的,李老婆子给金凤冲了两个鸡蛋的红糖鸡蛋,浓浓的一碗。
金凤端在手里,并没有往嘴里送,她顺手把鸡蛋碗和李老三的玉米糊糊换了过来,“爹,你喝吧,喝了腿好的快。”
李老婆子哎了一声,都没来的及说反对的话,金凤就一口气把玉米糊糊灌进了肚里,她站起来说了声,拿了考试的东西就走了。
李正气在心里暗叹,“老婆子的盘算成不了了,这样的女儿,到底是像了她老子和娘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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