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的雨后,街道上的空气虽然清新,但是伴随着冷风的拂面而来,总会让人感觉到一股深深的寒意。</p>
湿滑的路面上,一个个大大小小的积水泡,在昏黄的路灯照耀下,显得是那么的波光粼粼。</p>
可能是由于清冷的空气,再加上刚刚的大雨,让街道的行人也变得格外稀少。偶尔能看见几个,也是裹紧了身上的衣服,一路小跑着,奔向各自的目的地。</p>
孙建伍和柳春梅,在马路上缓慢地走着。</p>
两个人肩并着肩,却出奇地没有像往常一样,亲密的手牵着手。</p>
“阿嚏!”</p>
一阵冷风吹过,不仅凉透了孙建伍的筋骨,更让他打了一个巨响的喷嚏。</p>
“伍哥,你这衣服还是湿的,我看我们还是别走了。找个地方坐坐,暖和暖和吧!”</p>
掏出了手绢,柳春梅关切地擦着孙建伍的额头。可就当她的手,触碰到孙建伍身体的那一刻。柳春梅明显能感觉到,孙建伍的身上正在轻微的发抖。</p>
“伍哥,你发烧了?”</p>
“哦,没事,没事。就是刚才让雨浇透了,身上有点冷。春梅,你想去哪?”</p>
“去你第一次领我吃的那家火烧店吧!我有点馋他家的驴肉火烧了……”</p>
柳春梅扶着孙建伍,说出来的话,好像很伤感。</p>
“嗯”</p>
猛点了一下头,孙建伍拉起了春梅的手。</p>
握着春梅冰凉的小手,孙建伍顿时心疼了起来。</p>
于是,他把柳春梅的两只手举到自己的嘴边。接着哈出一口热气,然后用力地揉搓着春梅的小手。</p>
“傻丫头,这天说变就变,怎么不知道给自己多穿件衣服?看看你这手冻得,又凉又红……”</p>
望着眼前这个傻笨的男人,柳春梅咬着嘴唇没有说话。只是那眼里的泪水像开了闸的洪水,大股大股地涌了出来。</p>
一滴眼泪从腮边滑落,正好掉在孙建伍的手上摔成了几瓣。咬着牙,孙建伍没有抬头。</p>
因为此时他的眼眶里,又何尝不是一样的温热。</p>
“走吧,伍哥,我饿了……”</p>
“好……”</p>
………</p>
可能寒冷的天气,让这个号称“吉通四绝”之一的“国营老四家驴肉火烧店”,变得更加的火爆起来。</p>
推开了门,就见宽敞的大厅里,早已经是宾客满门。整个屋子里熙熙攘攘,人声鼎沸,空气里到处都飘散着好闻的肉香味。</p>
孙建伍和柳春梅坐在靠近窗边的一个角落里。两个人点了几个火烧和银锅驴肉汤,外加一份特色驴板肠。</p>
让孙建伍意外的是,平时滴酒不沾的柳春梅,今天竟然主动点了一瓶白酒,说什么都要陪孙建伍喝点。</p>
柳春梅给孙建伍和自己的酒杯里都倒满了酒。</p>
“伍哥,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来这里吃饭,是什么时候吗?”</p>
“好像是你想嘴馋了,想吃肉,我领你来的吧。”</p>
“猪头,你才嘴馋想吃肉呢!”</p>
撅起了粉嘟嘟的一张小嘴,柳春梅气鼓鼓地把头扭向了一边。</p>
孙建伍怎么会不知道,第一次领柳春梅来这里吃火烧,是什么时候。在他的心里,他和柳春梅从相识到相恋,所有的片段都像一个个烙印一样。这些印记深深地烙在他的血液里,骨头里,甚至是灵魂里。</p>
“春梅,谢谢那时你帮我写的发言稿。我能评上厂里的先进,你有一多半的功劳。”</p>
“我还以为你都忘了这些呢,伍哥……”</p>
“春梅,我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是我这辈子最开心、也是最幸福的日子。你为我做的一切,我都记得,哪怕有一天这里糊涂了…”</p>
孙建伍说着,用手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然后他又把手捂在心脏的位置上,一脸深情的望着柳春梅说:“这里,这里也会永远记住你!”</p>
“伍哥……你别说了…”</p>
柳春梅的脸扭向了一边。</p>
她想努力的让自己坚强一点,不想让孙建伍看见她伤心的样子。可是眼里的泪水,还是不争气地流了出来。</p>
“春梅…”</p>
听见孙建伍叫自己,柳春梅轻轻地擦去了脸上的泪水。</p>
扭过头,强挤出了一个还算开心的笑容,她端起了面前的酒杯。</p>
“猪头,今天这杯酒我敬你!因为你孙建伍,是我柳春梅亲自选的男人,而且你也是我这辈子里第一个,也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男人!”</p>
说完,也不等孙建伍有什么反应。柳春梅紧皱着眉头,拧拧着鼻子,一口气将酒杯里的酒,喝了个干干净净。</p>
“春……”</p>
等孙建伍反应过来的时候,柳春梅已经放下了酒杯,捂着自己的喉咙,“咳咳”的咳嗽起来。</p>
“咳咳…咳咳……”</p>
孙建伍赶紧站起来,轻揉着柳春梅的后背。</p>
“春梅,你这傻丫头,这酒不是这么喝的!”</p>
推开了孙建伍的手,柳春梅解开了脖子上的围巾,把身子靠在了椅子上。</p>
“猪头,我都喝了,你的酒怎么不喝?你欺负我……”</p>
苦笑了一声,孙建伍坐回了自己的位置,端起了酒杯也是一仰脖一口喝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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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酒下肚,让孙建伍的又冷又湿的身体,多少有了些温度。</p>
柳春梅的脸上,也明显泛出一抹桃花红。拄着个小脑袋,柳春梅眼神迷离,嘟嘟着一张性感的小嘴,在暖黄色灯光的映衬下,活像只憨态可掬的小猫咪。</p>
“伍哥,你知道吗?你在我眼里就是一个大傻蛋!从你第一次救我的时候,我就喜欢你……然后我就想着怎么去接近你,可你这个猪头,真是不解风情,一点儿也看不出来我对你的心思。”</p>
“猪头,后来我和你好了,宿舍里所有的闺蜜又都劝我。可是只有我知道,虽然你和追我的那些人比起来,你什么都没有。但是你能给我的就是一颗心,一颗真正爱我的心……”</p>
柳春梅再一次把酒杯倒满,涨红着一张好看的小脸,她把酒杯端起。</p>
“伍爷!哈哈,丁子他们也真是的,就喜欢把你叫的这么老。但是伍爷这个称呼,我喜欢!因为我眼里的孙建伍,就是个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身上充满了侠义与胆气的大英雄!来,伍爷,这杯酒,我还敬你!敬我的男人有朝一日,一定会是个屹立在云端的大英雄!”</p>
端起的酒,再一次被柳春梅喝干。</p>
“春梅,你别这么喝…这么喝伤身体…”</p>
“伍爷,猪头,原谅我……”</p>
晃了两晃,柳春梅摇晃的身体,再也坚持不住了。</p>
把着桌角,她身子一歪,直接出溜到了桌子底下。</p>
“唉!”</p>
扶起了柳春梅,孙建伍心疼地给她擦去了嘴角边的口水。</p>
“猪头…”</p>
“猪头……”</p>
“服务员,麻烦结账。”</p>
………</p>
东林路上一排昏黄的路灯下面,一个长长的影子从远到近,从大到小的,不时地变化着各种形态。</p>
这影子一会拉长的,好像高低错落的山峰。一会儿横扯的,又像个拄着拐杖步履蹒跚的老人。</p>
背着柳春梅,孙建伍缓步走在路灯的下面。</p>
看着脚下的影子,他的脑子里突然想起了,第一次骑车驮着柳春梅赶回化肥厂宿舍的情景。</p>
那天晚上,夜也是这么黑。</p>
那天晚上,夜也是这么静。</p>
人还是那个人啊,但是唯独今天的感觉,好像是那么的奇怪。</p>
抬起了手腕,手表上的时间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p>
扭头看了一眼,背上的柳春梅早已经醉的不省人事。搂着孙建伍的脖子,侧着脸,柳春梅甚至都小声地打起了呼噜。</p>
现在的这个时间,送她回化肥厂,肯定是回不去。</p>
要是背着她,回家属院老张头的家里。那一个屋子两三个大男人,铁定也是不方便。</p>
再说了,真要是在家属院遇见了厂里的熟人,这大晚上的,孙建伍背着柳春梅算怎么回事儿?传出去,就是无根的唾沫,也会对柳春梅产生极坏的影响。</p>
要知道在一个单位,扯老婆舌的的威力,绝对不亚于一颗小型的原子弹!</p>
站在原地,孙建伍一时间真是没了办法。</p>
空看着马路,怎么想,也想不出一个好对策。</p>
偏偏这个时候,天上又稀稀拉拉地掉起了雨点。而后背上的柳春梅也搂紧了孙建伍的脖子,一脸难受地喃喃低语:</p>
“猪头,我好冷……”</p>
“唉!”</p>
叹了一口气,孙建伍托着柳春梅屁股的手腕,使劲的往上提了提。回头看了一眼,正眯着眼睛皱着眉头的柳春梅后,孙建伍喘了口大气,腿上加快了速度,向着不远处的文化宫跑去。</p>
孙建伍记得离文化宫后院不远的拐角,有一个国营的旅店。那还是上回他和丁子他们几个人,在那个苏联人开的新疆羊肉串店里喝多了,二虎给找的地方。</p>
按着记忆,孙建伍背着柳春梅,一路跌跌撞撞地跑到了文化宫后院的巷子里。走了几步终于在街口的拐弯处,看到了一个闪着五颜六色霓虹灯的大牌子。</p>
那牌子在绚烂的灯光照射下,显得格外的刺眼。离得近了孙建伍才看清,门上的牌子上端端正正地写着四个大字:“忘情旅馆”。</p>
叫醒了柜台里的服务员,孙建伍和她要一个两张床的标准间。</p>
可睡眼惺忪的服务员揉着眼皮,翻了半天的登记本,愣是一个空余的两人间也没找到。</p>
张大了嘴,打着哈欠,这小姑娘仔细的又翻了一遍本子。上查下查,核对了半天,总算找到了一个只有一张大床的夫妻间。</p>
一听服务员说,就剩下了这一个屋,孙建伍当时就犯了难。</p>
别看他和柳春梅是男女朋友、恋爱关系不假。可是真正亲近的举动,也就仅限于两个人碰碰嘴。</p>
每次他俩到了想更深层次交流的时候,可能是出于那个年代固有的保守思想,两个人又都十分克制地停了手。</p>
盯着服务员手里的钥匙,孙建伍正犹豫不决的时候,肩膀上的柳春梅突然小声地说了一句:</p>
“伍哥,我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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