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之初提到,物业上近期会组织一个大型的文艺活动。 目的就是,为了强化物业和业主间的关系。 届时,会请些演艺。 关键是,这陈之初还问我和阿彪,有啥才艺。 说是只要能过关,都有费用。 反正不图钱儿,就乐呵乐呵呗。 这然后还有评奖,如果能评个一、二、三等奖,钱就多些,还发证书。 有他陈之初在,你唱再滥他也能给你评进去。 为啥?陈之初和物业老总是兄弟关系。 有着绝对的权威。 “大爷的,我俩能有啥才艺。” “砍人算不算?” 阿彪呲着厚嘴唇,半开玩笑地说道。 我倒是懂些音乐,唱的也凑合。 但我确实没那心思。 毕竟咱在江湖上,走的是硬汉路线。 倒是可以想象,如果阿彪上台去演,那会是怎样一种景象? 他这副形象,典型的黑社会啊! 根本都不用做鉴定。 到时候,会不会有业主送面锦旗:感谢黑社会大哥阿彪先生,为我们献歌一曲…… 哈哈,那场景,肯定绝了。 不过我不想唱,不代表我不感兴趣。 我是相当感兴趣啊! 为别人。 谁?李真嘛! 那个在清河邂逅的艺校女生。 青春美丽,善良,懂事。 那首菊花台,被她唱的绕梁三日,绕我三生。 反正这女孩儿,给我的印象超好。 她和她那些个同学,就喜欢接些演出,赚点零花、生活费。 也可能是想积累些舞台经验吧。 我曾答应过李真,如果遇到有甲方或者单位有演出活动,会帮她争取一下的。 这不,机会就来了? “陈经理,不,陈哥。” “挑演员定节目这事儿,你真能做主?” 我试探地朝陈之初问道。 陈之初狠狠地揪了揪领带,义正辞严地道:“操,必须的嘛!别看我是保安部经理,咱们这物业,哥哥我能当半个家!” “噢,那就好。” 我点了点头,给他倒了一杯酒。 然后直接道出了我的想法:“是这样的,陈哥。” “我有一个艺校的小妹,算朋友吧,她们几个女同学经常一块接演出。” “反正就是,乐器啊,演唱啊,各方面的全都不含糊。” “毕竟人家是专业的嘛。” “你看能不能……” 还没等我说完呢。 陈之初直接就一拍我肩膀:“行,交给我了!” 这么痛快? 我赶快给他敬了杯酒,以表谢意。 然后陈之初表示,要一些她们的照片、资料啥的,得走流程嘛。 这个自然没问题。 于是我就出门,给李真打去了电话。 李真听到是我,激动坏了。 “赵大哥?” “真的是你?太好了。” “我还以为……你不理我了呢!” 这丫头接到电话后,表现的那叫一个欢快,惊喜。 我这才记起,一直没跟人家姑娘回电话呢。 都是手机没电惹的祸。 “怎么会呢!” “你听我说,现在有这样一件事……” 我直截了当地跟她说了。 李真听了非常高兴。 她跟我说,这个演出,堪称及时雨啊。 这段时间,同学们一直接不到演出,都快急坏了。 她这个当团长的,都快引咎辞职了。 “啊?你都当团长了?”我笑着恭喜她。 李真解释道:“我们这些人,成立了一个演出团嘛,名字想了好几个了,都觉得太土了,现在暂时叫‘歌舞青春’合演团,你觉得咋样?” 我实话实说:“确实……挺土。” 李真催促道:“那你快给想一个呀。” 我说:“那你总得给我点儿时间吧,我琢磨琢磨。” “……” 挂断电话。 我禁不住苦笑了一声。 我感觉我自己肯定是飘了。 我一个高中生,在人家一个本科艺术生面前,显摆个屁啊? 还给人家起名? 我懂个啥啊? 我承认,我确实不自量力了。 随后,李真在qq上发了些照片、资料过来。 我将这些全都传给了陈之初。 “卧槽,行,行!” “这个行啊!” “艺校的女生就是漂亮,就是有气质!” “没问题!让她们把节目报我这来,准能上!” “给她们三个节目,够了吧?” 陈之初看后,眼睛都亮了。 不停地点头,夸赞。 这也难怪。 我第一次看到李真她们在国际城售楼处演出时,也是被亮瞎了眼。 而且还缠着人家,为我开了小灶。 弹了一曲《菊花台》。 她们青春洋溢,将形体美和艺术美展现的淋漓尽致。 可惜我不是春晚导演。 不然肯定请她们来个乐器合奏。 或者跳段开场舞。 春晚的收视率,指定能拔高好几个百分点。 说真的,我没想到,这件事这么顺利就定下来了。 这陈之初答应的很痛快。 甚至都直接拍板了。 看的出来,这事儿他确实能在物业说了算。 他痛快咱也不含糊。 我不断地敬他酒,以表谢意。 陈之初喝的也很尽兴,不断地跟我和阿彪称兄道弟。 他有个习惯动作,就是时不时伸手揪几下领带,来回拽两下,那彩飘飘的领带,都被他给揪出来一片油污。 阿彪也观察到了,于是向他提出了一个理论。 他说,老陈啊。 这领带吧,就跟套子一样。 你要觉得不舒服,就把它摘了呗。 省的老在那东拽西拽的,脖子都勒红了。 大爷的! 你这是图个啥? 人家陈之初也有自己的理论。 他原先是混混,现在是经理。 从黑洗白,从盲流子到公司白领,就要珍惜。 他一是想时刻用整齐的衣着提醒自己,自己已远离江湖,修成正果了! 二是他脖子上有纹身,领带解了容易让人看见。 而且他大哥也提醒他了。 要是让业主们看见他的纹身,就会说他是黑社会。 然后就会觉得,咱那物业也是黑社会。 那还怎么搞? 那些个业主就会以此为由,不交物业费了! 甚至跟我们物业抗衡! 陈之初这一番解释,让我和阿彪都有些哭笑不得。 这姓陈的,还真会为自己洗白啊! 你以为扎上领带穿上西装,自己就不是黑社会了?就算远离江湖了? 就像那些痴迷的修士们。 闭几天关,辟几天谷,拿炉子练几颗丸子。 再弄个鸡毛掸子当拂尘。 就觉得自己已经修成正果,位列仙单了? 不过,这毕竟也是一种自我约束嘛,倒也无伤大雅。 然而…… 我本以为,这个陈之初还挺幽默的,人也好接触。 这回碰上一个好物业,好甲方。 众泰之福! 我之福! 也是李真之福! 但没想到,这陈之初很快就暴露出了本质。 或许是,他觉得阿彪和我都是玩黑道的,都是恶人,坏人,他也没必要演好人了。 所以便不再掩饰。 “兄弟,嘿嘿,你弄的艺校这个妞,真不错。” “哥哥我……想过遍手。” “玛德,艺校的哪有几个正经女孩儿啊?” “不都是陪人睡觉,找机会出头嘛。” “这样,你抽个时间把她找来,让她跟哥哥睡一觉,所有的事儿都好说。” “不是想接演出吗?我这里有……不光我这里有。” “我还能给她介绍别的演出机会,多的很。” “哥哥不吹牛逼!” “哥哥这方面,有路子……” “只要她肯向哥哥敞开双腿,我就帮她打开演出的路子……简单吧?” 陈之初上完一趟厕所后,回来就亮出手机,指着资料中的一张照片,跟我眉飞色舞地说道了起来。 那照片上,正是李真。 听到他这番话。 我的脸色,刷地变了。 甚至是,直接就僵住了。 我正叼着的那支香烟,猛地呛了一下我的眼睛,落到了地上。 这还是刚才陈之初递我的,一支黄金叶。 那烟盒就被他放在桌子上。 是真特么的黄啊。 灯光下,黄的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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