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味诱人,周秋凤也尝一口菌子,那味道让人回味无穷,越吃越想吃,心里也万分惊讶,这是什么菌子?
“乐乐,你捡的是什么菌子?不像是凤尾菌。”凤尾菌绝对没有这么好吃,又脆又香甜。
“火鸡尾巴菌,我用石斛汤煮的,所以味道大概不一样。”乐小同学笑得露出口比白玉还洁白的贝齿。
“哎哟,你怎么把它煮来吃了啊?前两个街日,五里村有个人捡到一团火鸡尾巴,二十块一斤,还被人追着问还有没有,你这么一煮就煮了几十块,这哪里吃的是菌子,吃的是钱埃”
周奶奶心疼肉疼的叫了起来,乐家一家子省吃俭用多年,好不容易还清欠帐,乐清除了他姑娘放假回来舍得买点肉,平日仍然一分钱当做两分花,省钱给孩子读书,小乐乐也是从小懂节俭,从不贪吃贪穿,今天连那么贵的东西都煮来给她们吃,老人家里窝心的眼眶发热,小乐乐想要个新妈妈,她一定要成全孩子的心愿,哪怕她姑娘真的不乐意,她也会四处打探一下,帮孩子寻个合适的新妈妈。
周秋凤那颗心也跟着心疼了一下,山里野菌子多,南瓜菌、松子菌、鸡脚骨、青头菇等等,那些是旅游客人们的最爱野味,在周边各个县都是抢手货,最便宜的也能卖到七八块一斤,每当季节来临,乡里人有空就去山里找,捡来卖了换点零用钱。
乐乐马上就要上首都读书,正缺钱,好不容易捡回来一点儿火鸡尾巴菌,没拿去卖,煮着当菜给她们吃,她也忍不住窝心。
“该吃的总要吃一些的,吃好才有力量埃我捡菌子的那里还有些才冒出一点儿头,过几天我再去捡,拿回来到街上去卖。周奶奶,这可是我的小秘密,你可别告诉别人,万一别人听去眼红,死活要跟我去捡菌子就不好了。”
要征服一个男人,先征服他的胃,乐韵为了新妈妈,果断的采取迂回战术,决定先征服周奶奶和凤婶子的胃,眼前来看,成果显著。
“我懂我懂,我不会出卖小乐乐的……”
听说还有小的,母子俩倍感欣喜,乐乐这孩子天生就跟大山亲近,有山缘,小时候跟大人去山里捡菌子,别人累死累活捡不到多少,她往树丛草里乱钻一通,总是满载而归。
菌子都那么好吃,石斛汁和党参炖出来的鸡肉就更甭说了,吃一口,清香熏口,让人爱不释手,恨不得把筷子都吞下去,以至于三个人将所有的菜扫光,连汤也没剩半滴。
吃得饱饱,力气好好,周奶奶顿觉年青好几岁,浑身轻松,周秋凤没一点疲劳感,仅只等正午过去,用周家的板车装粪草,精神百倍的去村旁乐家的地里干活。
走在村道上,村里人看到周奶奶也帮乐家做农活,心里怪异也没说什么,异常热情的跟乐韵拉家常,就连平日有三两家以前看不起乐家父女的人家也一改常态,听到乐韵打招呼,回应的笑容也真诚多了。
人穷志短,人穷亲少友尽的事历来比比皆是,捧高踩低人之常情,乐韵早知人情冷暖,仍如既往的态度,泰然处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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