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睡的沈欢忽得被一声重物砸到地上的声音给惊醒了,顿时困意全无,全身紧绷着,竖起耳朵听着外面的动静。 平常院子里根本就不会发出这样的声音,柿子干都收回来了,家里又没有养鸡鸭,该不会是山上的豺狼、老虎下山了?还是贼偷趁着霍启山不在家跳进来偷东西? 无论是哪种,都是自己打不过的,更何况小宝这孩子还熟睡着,两人哪儿都跑不掉,要是现在大声喊,住在邻居的王姐还没听清楚,惊到对方跑进来直接嘎了自己也更惨。 先找个机会求救才行,沈欢悄悄的起身,踮起脚尖去拎起一张椅子,躲在门后,要是人的话,等对方一破开门,自己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椅子用力砸下去,自己这么胖用全身力气砸,不晕也能砸跑,然后再大声呼叫。 要是猛兽的话,就要可怜一下自己了,刚穿越过来就将要嘎在猛兽口中,自己还那么胖,那么多肉,脂肪那么厚,猛兽都能饱餐一顿了。 沈欢举着椅子良久都没有见院子里的东西来到里间这儿,只听到厨房那边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接着传来把水倒在锅上的声音,猛兽可不会把水倒进锅里的,是人?。 难道是过来偷粮食的?自家都那么穷了,要钱没钱,要地没地,连菜都是吃野菜,全村人都知道,还来搜刮?这贼真不挑拣。 真是气到自己了,沈欢悄咪咪的打开房间门,小心翼翼的关上,身后提着椅子悄悄走向厨房,只见厨房里点着油灯,好家伙,过来偷东西还点着灯。 “是谁!” 沈欢大声喝着,举起凳子正准备踹开厨房门砸进去时,里面传来霍启山的声音。 “是我,霍启山。” 听到是霍启山的声音,沈欢连忙把手中的凳子放到旁边,一脚踹开厨房门,只见满身是血的霍启山正蹲在灶膛前烧一锅水,自己看到这样的霍启山顿时吓傻了眼,眼前一黑,耳边都听不到霍启山在讲啥。 “你受伤了?” 缓过来了会,沈欢立即跑到霍启山身边,左看看,右看看,伸手又不敢碰,只怕不小心碰着了他的伤口。 “我没有受伤,是梅花鹿的血。” 霍启山射杀梅花鹿的时候是对穿的,血还没流干就扛着下山了,自己身上都沾染了不少血迹。 听到霍启山没有受伤,自己才安心下来,去里间点起油灯拿着去到院子里看看那头梅花鹿,自己都还没吃过梅花鹿呢,以前看见也是在动物园里面见过,还是很好奇的。 刚蹲下来,把油灯照过去,是一头长着长长的獠牙野猪! 比上次那头还要强壮,最重要的是这头野猪比上一次那头还要危险,野性十足,一双獠牙锋利万分,看着就非常凶猛了,要是这只野猪向着人冲撞过来,稍微躲不过都被这对獠牙给刺穿了。 这么危险的野猪霍启山究竟是怎么打到的?他的武功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厉害啊,十里八乡的猎人都不敢单独一个人打这么危险的野猪呢。 何况现在一天就要打到这么好的猎物,一定是要进深山老林里才有可能找到,附近的山头,打到的基本都是山鸡、野兔,偶尔打猎到一头野猪都运气是非常好的。 自己的老公不简单啊。 往边上靠,才看到一头健硕的梅花鹿,肚子上的箭口还渗出一些血水,和野猪对比就小了很多,但也不轻,至起码在自己眼里是很重了,两个猎物加起来都至少有三百斤了,霍启山打猎到了,还自己一个人扛着回来。 想到这,自己心里也是一酸,霍启山真是不怕死的,真是拿命去打猎,要是遭遇不测,家里人怎么办啊。呸!!!霍启山那么厉害,绝对没事的。 霍启山把烧好的水提到上次肢解野猪的地方,那儿有块平整的大石头,地下还有条沟可以把血水流出去。 走过来把野猪扛过去,冲上点烧开的热水开始剥皮了,沈欣看到这,连忙去翻了件旧衣服穿在身上,防止血迹沾到身上,就走过去给搭把手。 有了第一次帮忙,第二次就熟练多了,看样子,霍启山今晚把野猪,梅花鹿给处理好,明天一大早霍启山就拿着这些猎物去镇上售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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