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是肯迪贝-穆托姆博!”
穆托姆博被国人所熟知,其绝大部分恐怕还是在2004-2005年加盟火箭之后的事情了,他被国人亲切的称呼为“穆大叔”,其实他的名字跟他的年龄一样神秘,他出生于刚果,那个国家根本就没有户口本,身份证之类的东西,据传言,刚果人民都是根据小孩跟树比高,通过树高来参照年龄,结果身高异于常人的穆大叔就基本上就属于得道升仙的这个系列里面了。
这当然只是玩笑话,虽然不知道穆托姆博的确切年龄,但是根据他那满脸的褶子和嘶哑厚重的嗓音都让他位居联盟“三叔”之首位,其它两位指的是朱万-霍华德的“霍二叔”,布鲁斯-鲍文的“鲍三叔”,可惜现在三叔都已归隐,从此不在过问江湖之事。
1991年,丹佛掘金在首都第四号顺位选中了这个号称是“伊顿二世”的年轻人,在nba的第一年,穆托姆博便震惊了世人,作为一名新秀,他场均能够拿下166分,抢下122个篮板球,并且投篮命中率高达50,在进攻端,他的绝招是身体倚着防守队员,一边突破,一边祭出大勾手,且命中率非常之高,只是姿势确实有些难看,被挑剔的国民球迷戏称为继教科书和端尿盆之后的第三种投篮方式,“扔砖头”。
穆托姆博看他第一年架势,在nba打拼个三年五年的也会成为一台内线大杀器,但是他没有,谁都想不到,穆托姆博在新秀赛季出来的场均166分,竟然是他长达十九个赛季里,场均得分最高的一个赛季,进攻被忽略了,穆托姆博便在防守上做出了榜样,之后在他巅峰的十一个赛季,他每个赛季的场均篮板都保持在11-15个之间,并且场均能够送出四次封盖,据有关的小报报道,当时联盟里四五百名球员,每一名球员都吃过穆大叔的大火锅,这是nba绝无仅有的,他那著名的“摇手指”正是全联盟独一号,谁摇谁吃t,就穆大叔摇没事。
穆托姆博曾经在2000-2001效力于费城76人队,当时费城之子艾弗森负责攻城拔寨,而穆托姆博负责固守城池,两个人在球队里一攻一防,相得益彰,把孱弱的76人队带进了总决赛,站在对面的对手是如日中天的洛杉矶湖人队,在他们进入总决赛之前,他们直接用一波十二连胜的战绩横扫三个对手晋级总决赛,奥尼尔狂言要连赢十六场夺冠,但是在总决赛第一场的比赛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已经在东区连打了两场生死战的76人经过加时赛的苦战,最终以107-101击败湖人,终结了对手19连胜、季后赛12连胜的势头,也让对手试图以不败金身获得总冠军的梦想瞬间彻底破灭。艾弗森和穆托姆博的最高荣誉止步于东部冠军,当时球队艾弗森是主要得分手,但是如果没有穆托姆博的辅助,相信艾弗森连这些成就也不能够拿下,但是东部冠军这项荣誉却不是穆托姆博的最高荣誉。
时间倒退至1993-1994赛季,乔丹的退位让众多球队看见了总冠军的希望,其中最强的也是最有希望夺冠的球队,便是拥有“手套”加里-佩顿和“雨人”肖恩-坎普的西雅图超音速队(俄克拉荷马雷霆队的前身)。那一年的常规赛排名中,超音速凭借着不俗的实力以一号种子的身份昂首挺进了季后赛,他们在常规赛一共赢下了63场比赛,佩顿和坎普的组合实力强劲,被众多媒体看好夺冠,(这两个人后来于1996年与复出之后的乔丹在总决赛大战六场惜败,虽然那一年的超音速没有踏过公牛这一关,却让那一年的乔丹成为了他六个总决赛征程里,效率最差的一次总决赛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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