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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老兵连生活 8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的。他是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他是正途出身,出洋得了学位,并在工厂实习过,非但是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打下来的天下。他在一家老牌子的外商染织公司做到很高的位置。他太太是大学毕业的,身家清白,面目姣好,性格温和,从不出来交际。一个女儿才九岁,大学的教育费已经给筹备下了。侍奉母亲,谁都没有他那么周到;提拔兄弟,谁都没有他那么经心;办公,谁都没有他那么火爆认真;待朋友,谁都没有他那么热心,那么义气,克己。他做人做得十分兴头;他是不相信有来生的,不然他化了名也要重新来一趟。——一般富贵闲人的文艺青年前进青年虽然笑他俗,却都不嫌他,因为他的俗气是外国式的俗气。他个子不高,但是身手矫捷。晦暗的酱黄脸,戴着黑边眼镜,眉目五官的详情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但那模样是屹然;说话,如果不是笑话的时候,也是断然。爽快到极点,仿佛他这人完全可以一目了然的,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

振保出身寒微,如果不是他自己争取自由,怕就要去学生意,做店伙一辈子生死在一个愚昧无知的小圈子里。照现在,他从外国回来做事的时候是站在世界之窗的窗口,实在很难得的一个自由的人,不论在环境上,思想上,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些也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就这上面略加点染成为一枝桃花。振保的扇子却还是空白,而且笔酣墨饱,窗明几净,只等他落笔。

那空白上也有淡淡的人影子打了底子的,像有一种精致的仿古信笺,白纸上印出微凹的粉紫古装人像。——在妻子与情妇之前还有两个不要紧的女人。

第一个是巴黎的一个妓女。

振保学的是纺织工程,在爱丁堡进学校。苦学生在外国是看不到什么的,振保回忆中的英国只限于地底电车,白煮卷心菜,空白的雾,饿,馋。像歌剧那样的东西,他还是回国之后才见识了上海的俄国歌剧团。只有某一年的暑假里,他多下几个钱,匀出点时间来到欧洲大陆旅行了一次。道经巴黎,他未尝不想看看巴黎的人有多坏,可是没有内幕的朋友领导——这样的朋友他结交不起,也不愿意结交——自己闯了去呢,又怕被人欺负,花钱超过预算之外。

在巴黎这一天的傍晚,他没事可做,提早吃了晚饭,他的寓所在一条僻静的街上,他步行回家,心里想着:“人家都当我到过巴黎了。”未免有些怅然。街灯已经亮了,可是太陽还在头上,一点一点往下掉,掉到那方形的水门汀建筑的房顶上,再往下掉,往下掉,房顶上仿佛雪白地蚀去了一块。振保一路行来,只觉荒凉。不知谁家宅第家里有人用一只手指在那里弹钢琴,一个字一个字揿下去,迟慢地,弹出圣诞节赞美诗的调子,弹了一支又一支。圣诞夜的圣诞诗自有它的欢愉气氛,可是在这暑天的下午,在静静晒满了太陽的长街上,太不是时候了,就象是乱梦颠倒,无聊可笑。振保不知道为什么,竟不能忍耐这一只指头弹出的钢琴。

他加紧了步伐往前走,裤袋里的一只手,手心在出汗。他走得快了,前面的一个黑衣妇人倒把脚步放慢了,略略偏过头来瞟了他一眼。她在黑累丝纱底下穿着红衬裙。他喜欢红色的内衣。没想到这种地方也有这等女人,也有小旅馆。

多年后,振保向朋友们追述到这一档子事,总带着点愉快的哀感打趣自己,说:“到巴黎之前还是个童男子呢!该去凭吊一番。”回想起来应当是很浪漫的事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浪漫的一部份他倒记不清了,单拣那恼人的部份来记得。外国人身上往往比中国人多着点气味,这女人老是不放心,他看见她有意无意抬起手臂来,偏过头去闻一闻。衣服上,胳肢窝里喷了香水,贱价的香水与狐臭与汗酸气混合了,是使人不能忘记的异味。然而他最讨厌的还是她的不放心。脱了衣服,单穿件衬裙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她把一只手高高撑在门上,歪着头向他笑,他知道她又下意识地闻了闻自己

这样的一个女人。就连这样的一个女人,他在她身上花了钱,也还做不了她的主人。和她在一起的三十分钟是最羞耻的经验。

还有一点细节是他不能忘记的。她重新穿上衣服的时候,从头上套下去,套了一半,衣裳散乱地堆在两肩,仿佛想起了什么似的,她稍微停了一停。这一刹那之间他在镜子里看到她。她有很多的蓬松的黄头发,头发紧紧绷在衣裳里面,单露出一张瘦长的脸,眼睛是蓝的罢,但那点蓝都蓝到眼下的青晕里去了,眼珠子本身变了透明的玻璃球。那是个森冷的,男人的脸,古代的兵士的脸。振保的神经上受了很大的震动。

出来的时候,树影子斜斜卧在太陽影子里,这也不对,不对到恐怖的程度。

嫖,不怕嫖得下流,随便,肮脏黯败。越是下等的地方越有乡土气息。可是不像这样。振保后来每次觉得自己嫖得精刮上算的时候便想起当年在巴黎,第一次,有多么傻。现在他生的世界里的主人。

从那天企振保就下了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在那袖珍世界里,他是绝对的主人。

振保在英国住久了,课余东奔西跑找了些小事做着,在工场实习又可以拿津贴,用度宽裕了些,因也结识了几个女朋友。他是正经人,将正经女人与娼妓分得很清楚。可是他同时又是个忙人,谈恋爱的时间有限,因此自然而然的喜欢比较爽快的对象。爱丁堡的中国女人本就寥寥可数,内地来的两个女同学,他嫌矜持做作,教会的又太教会派了,现在的教会毕竟是较近人情了,很有些漂亮人物点缀其间,可是前十年的教会,那些有爱心的信徒们往往不怎么可爱的,活泼的还是几个华侨。若是杂种人,那比华侨更大方了。

振保认识了一个名叫玫瑰的姑娘,因为是初恋,所以他把以后的女人都比作玫瑰。这玫瑰的父亲是体面的商人,在南中国多年,因为一时的感情作用,娶了个广东女子为妻,带了她回国。现在那太太大约还在那里,可是似有如无,等闲不出来应酬。玫瑰进的是英国学校,就为了她是不完全的英国人,她比任何英国人还要英国化。英国的学生是一种潇洒的漠然。对于最要紧的事尤为潇洒,尤为漠然。玫瑰是不是爱上了他,振保看不大出来,他自己是有点着迷了。两人都是喜欢快的人,礼拜六晚上,一跑几个舞场。不跳舞的时候,坐着说话,她总像是心不在焉,用几根火柴棒设法顶起一只玻璃杯,要他帮忙支持着。玫瑰就是这样,顽皮的时候,脸上有一种端凝的表情。她家里养着一只芙蓉鸟,鸟一叫她总算它是叫她,急忙答应一声:“啊,鸟儿?”踮起脚背着手,仰脸望着鸟笼。她那棕黄色的脸,因为是长圆形的很象大人样,可是这时候显得很稚气。大眼睛望着笼中鸟。眼睁睁的。眼白发蓝。仿佛望到极深的蓝天里去。

也许她不过是个极平常的女孩子。不过因为年轻的缘故,有点什么地方使人不能懂得。也像那只鸟,叫那么一声。也不是叫哪个人,也没叫出什么来。

她的短裙子在膝盖上面就完了,露出一双轻巧的腿,精致得象橱窗里的木腿,皮色也像刨光油过的木头。头发剪得极短,脑后剃出一个小小的尖子。没有头发护着脖子,没有袖子护着手臂,她是个没遮拦的人,谁都可以在她身上捞一把。她和振保随随便便,振保认为她是天真。她和谁都随便,振保就觉得她有点疯疯傻傻的。这样的女人,在外国或是很普通,到中国来就行不通了。把她娶来移植在家乡的社会里,那是劳神伤财,不上算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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