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厅里人越来越多了,韩青却越来越气闷了。他走到窗边,点燃一支烟,无聊的吐着烟雾,抽烟是在补习班里学来的,从此就戒不掉了。他吐着烟雾,不去想那个袁嘉佩,开始去想他生命里的一些女孩——奇怪,他生命中一直没缺过女孩子,除宝贝以外,还有别人,只是,他居然都没有特别珍惜过任何一个人。就算对宝贝,他也是可有可无的,不是吗?小说家笔下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都是杜撰,都是虚构,都是些胡说八道,偏偏就有些傻瓜读者会去相信那些鬼话!
八点十分。方克梅忽然带了一个女孩子,站在他面前了。
“韩青!”方克梅笑着说:“袁嘉佩来了!”
他一惊,挺直背脊,定睛看去,他接触了一对温温柔柔的大眼睛一张白白净净的脸庞,和一个恬恬淡淡的微笑。“对不起,我来晚了。”她说。“本来想不来了,怕方克梅生气。”哦?只怕方…克梅生气?当然,你韩某人只是个无名小卒呢!他来不及答话,方克梅已经翩然离去,把那个身材娇小、纤瘦、文雅、而高贵的女孩留给了他。是的,纤瘦,文雅,高贵,秀丽……一时间,好多好多类似的文字都在他脑子里堆砌起来了,而令他惊愕的,是这些文字加起来,仍然描写不出她给他的第一个印象。他慌忙伸出手去跟她握了握手,很懊恼于自己一手心都是汗。
“不管怎样,我还是谢谢你来了。”他说,熄灭了烟蒂。“愿意跳舞吗?”他简单明了的问,跳舞可以缓和人与人间的陌生感。“很愿意。”他们滑进了舞池,开始跳舞。他这才发现,她居然穿着条牛仔裤,一件米色带碎花的衬衫,那么随便,完全不像参加舞会的样子。不管怎样,她并没有重视这舞会,不管怎样,她并没有重视那张纸条!不管怎样,她对这种“介绍游戏”完全不感兴趣。但是,不管怎样,当他盯着她的眼睛发现她正毫不掩饰的,仔仔细细的打量着他时,他居然有“震动”的感觉!不是盖的。不是盖的。接下来,他们居然谈起话来了。大概是她那种不在乎,不认真的态度刺伤了他,更可能,是她那亭匀的身材,姣好的面貌(感谢方克梅,没有弄个母夜叉来捉弄他)带给他的意外之喜,他竟然觉得非在这个女孩面前“坦白”一点,非要让她真正认识他一点不可!“你相不相信,”他说:“我现在虽然和你在跳舞,我心里想的是另外一个女孩?”多妙的谈话!是想“语不惊人死不休”吗?他说出口就后悔了,世界上有这么笨拙的人,这么幼稚的人,这么虚荣的人,这么不成熟的人——他的名字叫韩青!
她正色看他,收起了笑容,他看不到她那细细的白牙齿了。她表情郑重而温柔,她眼睛里闪着幽柔的光芒,深深的望进他眼睛深处去。“你相不相信,”她一本正经的接口:“我现在虽然和你在跳舞,我心里想的也是另外一个男孩?”
他瞪着她,他猜,自己的表情一定很傻很驴。
“我不相信。”他说,很肯定的。
“你该相信。”她点着头。
“为什么?”他摇着头。
“我不会为了一个把我名字都写错的男孩来赴约会,除非我正对另外一个男孩不满意。”
“哦?”他睁大了眼睛,“我写错了你的名字?你不叫袁嘉佩?”“是袁嘉佩,斜玉旁的佩,不是人字旁的佩。可见,你对我一无所知。”该死,他想,真的写错了。他凝视她,凝视着凝视着,突然间,他们同时笑了起来。她的笑那么温和那么潇洒那么动人,使他的心立刻像鼓满风的帆,充满生气活力和冲劲了。
“对不起。”他说,又接了句:“谢谢你。”
“什么对不起?什么谢谢你?”她追问。“对不起的,是我把你的名字写错了。谢谢你的,是你对另外一个男孩不满意。”她挑起了眉毛,瞅着他,好惊异又好稀奇的。然后,她大笑了,笑得坦率、纯真、而快活。
“你是个很有点古怪的男孩子,”她笑着说:“我想,我不会后悔来这一趟了。”接下来,谈话就像一群往水里游的鱼,那么流流畅畅的开始了。那个晚上,他们谈了好多好多话,好像两个早该认识而没有认识的朋友,都急于弥补这之间的空隙似的。他告诉了她,他是个来自屏东万峦乡的乡下孩子。她告诉他,她出自名门,祖父是个大将军,父亲也才从军中退休,开了家玩具公司,她是道地的军人子弟,湖北籍。
“想不到吧?”她扬着眉毛,笑语如珠的说:“我家的家教严肃,从小好像就在受军事训练,家里连谈天说笑都不能随便,可是,就出了我这样一个任性的、不按牌理出牌的女儿。”
他盯着她。想不到吧?一南一北,来自两个世界的人,居然会在一个刻意安排的环境下邂逅?
“告诉我一些你的事,”她忽然说:“那个女孩怎样了?”
“什么女孩?”他怔着。
“你心里想着的女孩子呀!”
“哦!”他恍然,睁大眼睛“她呀!”
“她怎么呢?”她追问。爱追根究底的女孩子!
“她不算什么。”他摇摇头。
“真有她吗?”她怀疑的。
“真有她。”他点点头,很认真:“还不止一个,有好多个!”“哇塞!真鲜!”她舐舐舌头。“啧啧,有那么多女朋友,你的感觉如何?”“乱烦的!”她笑了,为他的吹牛而笑了。他也笑了,为她的笑而笑了。然后,时间是如飞般消逝,整个晚上像是一眨眼而已。方克梅、吴天威、徐业平每次从他们身边滑过,都会对他眨眼睛做鬼脸。他的心喜悦着,从来没有这样喜悦过。以前的那些女友,都不算什么了,真的不算什么了!有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像踩在云雾里,那种新鲜感,那种从内心深处绽放出的渴望,快活,彷佛——他以前都白活了。虽然,面前这女孩,他才第一次遇见!那晚,他们还谈过些什么,他都不记得了。连方克梅是什么时候切生日蛋糕的,他也不记得了。徐业平唱了好多歌,又弹吉他,反正,他都记不得了。只记得最后,是他送她回家的。她住在三张犁,距离她家还有一条巷子,她就不许他再送了。她说:“如果让我妈看到这么晚,我被男孩子送回家,准把我骂到明天天亮。”“哦,”他一怔。“大学二年级了,还不准交男朋友吗?”
“准。但是,要由他们先挑选。不过,”她瞅着他:“你也不能算是我的‘男朋友’呢!”
他点点头。“给我时间。目前,你也不能算是我的女朋友。不过,没关系,我也会给你时间。”“哦!”她惊愕的扬着眉。“你这人真……真够狂的!够怪的!再见!”她想跑。“等一等!”他喊:“告诉我你的电话号码。”
她犹豫了片刻。“好!”她眼里闪着一丝狡黠:“我告诉你,可是,我只说一次,不说第二次。如果说了你记不住,我就不再说了。”
“可以。”他回答,集中了所有的注意力,他知道她真的只会说一次。“听好了!”她说,然后,她飞快的报了一个数字,速度快得像连发机关枪,而且越报越低,最后一个数字已轻得像耳语。她说:“七七四一六八八。”
说完,她不等他再问,就像闪电一般,转入巷子,飞快的消失了身影。他呆站在路灯下,像傻子似的背诵着那数目字,一面背诵,一面从口袋里掏出原子笔,在手臂的皮肤上写下那个号码。写完了,他转身往回走,自信没有记错任何一个字。他吹着口哨,心情轻快。明早第一件事,打个电话向她问好,也显示显示自己的记忆力。他走着走着,口哨吹着吹着,忽然,他觉得有点怪异,越想就越怪异,停在另一盏路灯下,他卷起衣袖去看那号码:“七七四一六八八。”
他呆住,不吹口哨了,数一数,整整八个号码。再数一遍,还是八个号码。老天!全台北市的电话,都是七个数目字,何来八位数!他大叹一声,靠在电杆木上。那个聪明的、调皮的、狡黠的、灵慧的女孩子啊!他还是被她捉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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