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t;=&ot;&ot;≈gt;≈lt;/≈gt; 常喜乐一行人从澡堂子里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肚子早就唱起了空城计。
梅三娘的客栈并不提供膳食,但是有个公共厨房,专门供顾客使用,即便不愿意自己动手,还有专门帮忙跑腿的小工。
这里外卖很发达,只要出得起钱,就能招呼人帮你将城里任何一家酒馆里的饭菜给送来。而这里距离吃食摊子很近,不用出门很快就能吃到可口饭菜。
不过常喜乐并不打算府里第一天自己动手,也不打算坐客栈里等外卖,而是打算亲眼去见识一下这里的夜市,品尝这里正宗古代美食。
稻香县太过贫瘠,吃食也就没有那么讲究。
街边小摊卖的东西都是前世常见的,而酒楼他没有去过,有名的酒楼都是钱家开的,他可不愿意为对方贡献营业额。所以对这里的吃食并不了解,如今到了府里怎么能放过这大好的体验机会。
南瓜府并不实行宵禁,因此虽已夜幕降临,可街道上依然十分热闹。
大街上、酒楼各处都点起了灯,人来人往完全没有因为入夜而冷清,相反,人比白天还要多。
而且相交白天,大家变得没有那么匆忙,非常悠闲的到处晃悠。
到处灯火通明,人来人往,商铺没有一家是关门的,街道旁的摊子比白天还多,尤其是吃食摊子,一家挨着一家看都看不到头。
这次常喜乐也不用镖师介绍,而是打算一群人从街头吃到街尾,每一样就吃那么一两口,吃到撑为止。
常喜寿几人这时也不再假装客气,他们虽然并不是好吃之人,可有好吃的谁不想试一试。都是豪爽的汉子,只要心里没有占便宜的心,被兄弟请客吃个痛快是很正常的事,以后还回来就是。
因此大家也不客气,都敞着肚子开吃。
南瓜府里好吃的太多了,各式各样就没有个重复的,比前世一些所谓的美食街品种还要丰富。
什么旋煎羊白肠、批切羊头、摸脏红丝、水晶皂儿、黑狐肉、果木巧羹等等,不仅是没见过世面王大力几人,就连常喜乐也被弄花了眼,不少东西他压根就不知道。
这府里和县里吃食差距也忒大了!
看到这些就明白钦差为何完全吃不下在工地上的东西,平时被这么多美食喂着,突然开始吃糠野菜,能适应才有鬼了。
“怪不得听人说很多人田地都不要了就想往城里涌,这城里的日子过得确实比村子里好多了。别说村子里了,就是县里最有钱的土财主,见过的吃食也没有这里的多啊!”
常喜寿感叹道,才走那么一小会,他就吃了五六样完全不同的吃食。这一条街想吃完,就他们这饭量,没个七-八天根本不成≈lt;=&ot;l&ot;≈gt;。
吃也是需要底蕴的,只有生活富足了才有那个能力去思考如何将食物做得更美味,有空闲去琢磨不同的吃法。所以食物的丰富一定程度上反应了那个地方的经济状况,当然这也不是绝对,比如大英帝国的菜谱……
而在这里,这一条是适用的。虽说好吃不是美德,可是富贵人家也极为讲究吃。只是他们讲究吃不是为了吃饱,而是为了吃得精致,吃得讲究有排场。
“不光吃,你看那些杂耍的都不知道见了多少,咱们那小破县城,一年都没见几次。村子里更不用说了,哪个戏班子会过来咱们那犄角旮旯。还有这里卖的东西,啧啧,我原本以为咱们现在日子好了,也不用像以前那么扣扣索索,可一到府里才知道我们有多穷!”常喜庆道。
王大力也被这样的繁华惊住了,一路走来,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这里啥都好,就是东西太贵了,而且人那么多,只怕活也不好找。”
之前就看到一群大汉蹲着等活,要是没人雇佣,不就得饿肚子了?
不像在乡下,不管咋还有几亩田地,只要不遇到天灾,再怎么也不会饿死。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咱们觉得别人难过,兴许那些人还觉得咱们苦得很。”常喜盛道。
正这时一群人涌过来,原本走在一起的几人被冲散了。
常喜乐回过神的时候,身边只剩下常昱一个人。
常昱紧紧的贴着他,双手环抱着,不让其他人有机会冲到他。
常昱虽个头小,可力气大,只要有人稍微贴近常喜乐就被他推开,所以虽然人潮拥挤,可常喜乐却没有被一个人碰到过衣角。
“好了,没事了。”常喜乐和常昱顺着人-流进到了一个小巷子里,这里没有什么人,终于不再被挤来挤去。
常喜乐摸了摸常昱的脑袋,“小喵越来越能干了,可以保护我。刚才要不是你,我都不知道被挤成什么样子。”
常昱见这里没有那么多人,这才放松了警惕,见常喜乐夸他顿时乐得在常喜乐怀里拱了拱。可拱到一半又猛的停了下来,他才反应这是外头,脸一下子跨了下来。
常喜乐一瞧就明白他纠结什么,笑道:“小喵是想要快点长大吗?”
常昱认真的点了点头,“保护,乐乐。”
“你现在就做得很好,以后也会越来越好,偶尔犯一下错没关系的,况且你那也不是犯错。”
常喜乐说完这话,才反应他现在就是从前他最瞧不惯无原则宠孩子的熊爹妈啊。总想着,孩子还小,不着急以后会懂事的。明明他比任何人都希望常昱快点成长,快点跟上这个世界的节奏。
常昱却摇了摇头,小脸严肃。
“小喵真棒,严格律己,以后肯定是个有出息的人。”常喜乐由衷赞赏道,他这个监督人都经常忍不住松懈,而常昱却一直坚持,他深信常昱很快就能完全融入人类社会。
常昱又露出了笑容,不过这次没有再失态,不再像个小动物一样喜欢贴着常喜乐拱来拱去≈lt;=&ot;l&ot;≈gt;。
常喜乐望了望四周,完全见不到常喜盛一行人的影子,“不知道二哥他们哪里去了,方才人也忒多了,突然就涌出一群人。”
常昱拉了拉常喜乐的胳膊,“我,找。”
常喜乐怔了怔,随即笑道:“小喵也想帮忙吗?没事,大家都知道回去的路,我们就不用找了。这里人那么多,地方又那么大,太难找了。”
常昱有些急了,一字一字很用力道:“我!能!找!”
常喜乐知道常昱并不是喜欢说大话的,不由好奇道:“你怎么找?”
常昱指着自己的鼻子,“味,道。”
常喜乐这下有点被惊到了,他一直很清楚常昱的鼻子非常的灵敏,平时捕猎的时候鼻子的作用非常大,可也没有想到会好使到这个地步。要真跟说的一样,可堪称汪星人了。
“这里人这么多,而且混杂各种各样的味道,你也能分辨得出来吗?”
常昱非常认真的点了点头,肯定道:“能!”
常喜乐原本并不打算去找其他人,想着都是成年人了,而且都是大男人,也不怕走丢。大家玩累了自己找回去就是,找来找去耽误时间不说,还不一定能找到。
可现在听到常昱说利用鼻子能把其他人找到,忍不住好奇是不是有这么神奇。
“成,那我们去找找看。”
两人正打算离开小巷子,突然有一个黑影冲了过来,速度非常快,可就快撞到常喜乐的时候,被常昱一脚踹飞了。那人直接撞到了墙壁上,发出一声惨叫。
常喜乐吓了一跳,“小喵,你干嘛踹他。”
“坏人!”
常喜乐正不解,就有人追赶过来,一边叫嚷着,“站住别跑!抓住那小贼,小爷有重赏!”
那人走近,发现竟然还是熟人——来人正是与沈百里作对的裴公子,清风酒楼背后的老板。
裴公子看到抢他钱袋的飞贼狼狈的坐在地上大喘气,心中甚是得意,补了一脚冷哼道:“我看你往哪里跑!吃了豹子胆了,竟然敢打我的主意,你知道我是谁吗!”
飞贼一直猛的咳嗽着,嘴角还溢出鲜血,完全没有余力辩解什么。
方才常昱那一脚非常重,完全不像平时会控制力气,只怕筋骨都给踢断了。
裴公子并不管飞贼一副要死不活的模样,捡起掉落在一旁的钱袋子,看了看里头的东西,见自己最在意的玩意还在,顿时舒了一口气。
这时他才转过身看向常喜乐和常昱,一个看着就是个文弱书生,另一个就是个孩子,他有些不确定道:“这飞贼是你们拦住的?”
常喜乐笑了笑,并未否认,“不过是举手之劳。”
裴公子上下打量了他们好几眼,“看不出你竟然是深藏不露的,竟有一身好功夫≈lt;=&ot;l&ot;≈gt;。这种飞贼平日最是难抓,就连衙役都拿他们没办法,今天竟落到你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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