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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本来面目

这个世界上,但凡有人拿人种划分彼此鸿沟的学者、公知、政治家,他们除了无知就是坏。

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种族是纯粹的单一品种。包括白人、黑人、棕人、黄人,以及泛上述肤色的人种。所有人种都经过反反复复的杂交变种,方才有了人类的健康繁衍。近亲繁殖是会断代的,这个结论已经被科学雄辩的证明。其实,人类在原始状态时就已经明白近亲繁殖的危险性。既然如此,哪来的什么纯种优越?拿人种说事的人,不定憋着什么坏呢!

说犹太人智商高得离谱,这是近些年来最流行的一句谎言。如果他们真的聪明绝顶,何以两千年来连个温暖的窝都没混上?若不是二战后撒格逊故意在四战之地给他们安排了一个去处,犹太人大概齐还在世界各个角落流浪吧?聪明的尽t祸害自己了,这样没有逻辑的鬼话你也信?反正我不信!

说日耳曼人品种优良,只是自希特勒以来流传已久的谎言。既然他们品种优良的无以复加,何以至今以磕头谢罪立足一世?聪明到自己肢解自己的地步,这样的优良品种,值得经久不衰的夸赞吗?

说小鬼子品种不错,明治维新以后居然敢反噬曾经顶礼膜拜的宗主上国。卧槽!一个土行孙似的小玩闹,人面兽心的小矬子,哪来的民族自信?

说奥格鲁萨克逊高贵。他们除了阴损,还给世界留下什么?想来想去,他们留给世界的只有无数伤疤,以及至今仍在流脓的伤口。

如果上述人种也值得某些人大赞特赞,我只能说,我们价值观不同,尿不在一个壶里。随便你怎么高兴,反正我不赞同就是。再说,这些所谓的人种,千年以前就已经杂交变种,何来种族优越论?且不说原始状态下的自然交配,即便是人类大迁徙过程中的被迫合流,也已经混杂了彼此的血液。更何况还有曾经势力庞大的匈奴、突厥、蒙古集团远赴欧罗巴的强行播种。特别是蒙古大军,所到之处,新婚三天内的洞房之夜,睡在新娘旁边的不是新郎,而是蒙古骑兵。只是历史事实,平台不要再次限制我的言论。金灿荣教授曾经公开讲过,本人没有违禁。

所以说,有人口口声声拿人种说事,除了无知就是坏。我的另外一层意思是,透过现象看本质。凡以人种论英雄的论调,从来都是荒谬的。他们真正的目的是想站在食物链顶端不下来,靠创造话题吃香的喝辣的。如果明白这个道理,就不要跟风炒作。埋头做事,胜者为王!

除此之外,还有以宗教信仰或文化符号来区别人种优劣的论调。可以确定的说,都是既得利益者或阴谋家玩的鬼把戏。

人类文明的产物,说到底都是生存技能的展现。知识产权,发明创造等一切与人类活动有关的东西,统统离不开最基础的生存法则。文明有先后之别,但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古人类创造文明之时,与当时的生存环境密不可分。以当时的交通条件而言,各个文明之间根本不可能碰面,哪来的高低贵贱之分?一切鸿沟都是后人操弄的结果。何以如此?无非是想占有更多的资源,包括精神和物质的双重资源。

所以说,人人生而平等确实是真理。但你要相信这个真理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人的欲壑难填更是真理。欲望这东西会让一切平等变得支离破碎,从而划分出阶级,进而产生阶级矛盾。再进一步有了食物链的说法,贫富不均、两极分化的说法。为了隐藏贪婪,有了人种优劣,文化优劣,乃至文明优劣的说法。

人不是神创造的,神却是人创造的。

我不知道人类创造出“神”这个抽象概念究竟出于何种目的。或许是对大自然的敬畏,又或许是某种占有心理在作祟。当然,也有人而且是很大一部分人虔诚的相信这一切。我打心眼里尊重这部分人的虔诚。因为“虔诚”是自我救赎,自我洁净,自我升华。凡人不可亵渎他们的真诚。

然而,我是幼稚的!我真的厌恶人类无休止的抹黑、造谣、欺诈、掠夺、偷窃,并且道貌岸然。

有个叫马斯洛的心理学家在其著作的《人类激励理论》中提出,人的需要可以分为五个层次: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马斯洛的意思是,这五个层次的需求是由低级依次向高级层次推进的。不得不说,老马家的人都不一般。比如马克思,马斯洛,马伟明、马化腾、马云、马三立……开个玩笑。

我想说的是,马斯洛的五个层次是否把顺序搞颠倒了?人类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是最基本的需求。我想问一句马斯洛那个死鬼,难道最基本的需求不是最高级的需求吗?事实证明,正因为人类有了后面的三个所谓高级需求,才导致了无休止的掠夺、战争、尔虞我诈、阶级矛盾,以及永远不能满足的欲壑。这也算“高级”?

上述一连串的不明白,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类真的应该冷静下来好好想想,活着的真谛究竟是什么?

或许我才是那个“道德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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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历史的黄页,找寻曾经横扫半个地球陆地面积的匈奴,却发现他们的基因早已如水银泻地般融入到世界上所有民族的身体。有人说匈奴人和突厥人不是一个人种。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现今世界上所有人种的划分,边界线超不过千年。

唐朝史学家李延寿编著的《北史》卷99有云:突厥者,其先居西海之右,独为部落,盖匈奴之别种也。姓阿史那氏。后为邻国所破,尽灭其族。有一儿,年且十岁,兵人见其小,不忍杀之,乃刖足断其臂,弃草泽中。有牝狼以肉饵之,及长,与狼交合,遂有孕焉。彼王闻此儿尚在,重遣杀之。使者见在狼侧,并欲杀狼。于时若有神物,投狼于西海之东,落高昌国西北山。山有洞穴,穴内有平壤茂草,周迥数百里,四面俱山。狼匿其中,遂生十男。十男长,外托妻孕,其后各为一姓,阿史那即其一也,最贤,遂为君长,故牙门建狼头纛,示不忘其本也。渐至数百家,经数世,有阿贤设者,率部落出穴中,臣于蠕蠕。

这段话翻译成白话大概意思是:突厥本是匈奴的一支,后被邻国所灭。当时有一个10岁的小男孩,士兵见他年小,没忍心杀死他,便将他砍去双脚扔到荒草中。后来,小孩被一只母狼救去,长大以后与狼结合。邻国国王听说这小孩已长大,怕有后患,便派人欲将他杀了。杀他的人见他身旁有一条狼,也想一起杀掉。狼逃跑了,逃到高昌北边的山洞里。在那个山洞里,狼生下10个小男孩。他们逐渐长大成人,各自成家,繁衍后代。其中一支,生活在阿尔泰山一带。阿尔泰山形似头盔,当地人称其为突厥,所以他们就以突厥为族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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