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安迪出生在同一座小镇上,他就住在我对面,门对着门,从小的时候我们就一直在一起,我很喜欢说话,他却很安静,镇上的人都知道我们两个是最好的朋友,也许从我们一同生下来的那一天起就注定好了吧。
“在我们十九岁的时候,我们被征召进入了军队,像我们这种生活在小镇上面的平民,能够成为军队中的一员,接受严格的训练,然后成为一名光荣的士兵为帝国而效力,这在很多人眼中是一件非常光宗耀祖的事情,但是我和老安迪都不这么想,因为我和他都是深爱着自己故乡的人,可是事实上士兵只要是上了战场,基本上就没办法回来。
“我记得很清楚,我们的老班长是一个来自于东方大陆的人,黑色头发,如同蛮熊一般的壮汉,生性豪爽大方,特别的仗义,应该说我们两个的运气真的很好,能够遇到他,他常常在嘴边上挂着的一句话我已经记不是很清了,大概是叫做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需马革裹尸还。反正我是坚决没办法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很难想象,一个大猩猩一样的男人居然能够说出一句这么深奥而具有道理的话,说真的,到现在我都觉得不大可信。
“那时候是在我和老安迪服役了大概七年多的时间吧,时间已经把我和他都打熬成了一个老兵油子,每天的生活简单而枯燥,天上完全看不见日恒星,这种天气在这颗星球上面实在是不大多见,我当时闲极无聊,正在和身边的朋友扯皮,老安迪静静地蹲在我的旁边,用一块破布擦拭着他的配枪,那块破布是他妈妈给他裁出来寄过去的,用了快要有七年的时间了,我一直要他换一块,但是他一直都不肯,这家伙太念旧了,但是就是因为这一点,他才是老安迪,而不是什么其他的家伙,对此我一直深信不疑。
“记得那时候我们几个巡逻的正好碰在一起,我正在胡咧咧的嘲笑着麦克斯,他一天到晚的认为自己活不过明天了,这个悲观的家伙,和他一起参军了这么多年,打了大大小小十几场战役,每一次他都认为自己活不下来,然后开始写遗书,这么些年他累积起来的遗书大概都要有几千份了吧,不过不得不说,这地方真的是地邪,这个成天给自己写遗书的老混蛋,终于有一天用上了自己的遗书,而且是当着我和老安迪的面。
“其实我至今都难以忘记那时的情景,你能够想象到吗?那种前一秒钟还因为你的嘲笑而准备起身怒斥你的同伴,你身边一直朝夕相处多年的老朋友,瞬间就被一头恶形恶状从天而降,形态极为可怖的虫子压成肉酱的情景?他体内还滚烫的血液就这么直接喷洒在我的脸上,而我却还不能为他悲伤,因为悲伤的时间都被用来拯救我自己和其他还活着的人的生命了,这,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
“说句实话,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脑子里面根本就没有想到过复仇之类的事情,那种情况下我反应过来的全部都是恐慌,害怕,还有就是强烈的求生欲望。那只杀死麦克斯的虫子非常巨大,大概和我差不多高,前面有着三对粗壮有力的前足,上面密密麻麻的长着锋利的倒钩,前足的前端呈现出刀子的厚薄度,那时候我的心里就只有一个念头,会死。如果我不逃跑的话,一定会死,而且我不想死。
“我从身上抄起枪就开始向那只虫子进行毫无规律和准度可言的射击,对于我们这种普通的帝国士兵来说,随身的配枪,尤其是像我们这种游走在最前线的巡逻兵,都还是相当不错的,至少作为队伍里面为数不多的几个神枪手来讲,我手上的这把高斯步枪,可以称得上相当好用了。高斯步枪的后座力极大,虽然只是胡乱的开了几枪,但是却依旧凭借着巨大的冲击力将那只可怕的虫子掀了起来,弄到了一边。
“但这也只是毫无意义的将那只虫子激怒了而已。高斯步枪的威力确实不错,可也是要建立在射的准射的中的情况下才可以,虫子的外甲极为坚韧,除非是射击到它有限的几个弱化点上面,否则即使凭借高斯步枪的战斗力依旧没有办法将虫子的外甲给射穿,更不要提什么造成有效伤害之类的话了。
“老安迪救了我一命,事后想起来,我还是忍不住一阵后怕,要是当时没有老安迪在场,没有他冷静的射击,我可能早就被那只虫子给吞吃了也说不定,哪还会有命来写下这篇闲极无聊的回忆录呢?老安迪当时正处在虫子的身后,他射出的子弹正好将那只虫子的尾部射了个对穿,提前在子弹头上面打磨好的十字花口让那只虫子的内脏遭遇到了重创,随后我们展开的大规模有规律的攒射才终于将这只虫子给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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