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执勤执法方面原因。
    一是安全管理不够严格。
    交警门在路面执法管理中,一般侧重于小型以上汽车的检查,特别是客运车、货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不强。
    加之电动自行车分布面广、管理线长,给执勤执法劝导带来难度;二是处罚不明确。
    虽然倡导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但是电动车本身车辆性质不明晰,公众认为是非机动车,发生事故进行车辆鉴定的一般车辆性质属于机动车,工作中按照机动车标准对不戴头盔进行处罚容易造成群众强烈负面反响,引发投诉,同时对于乘车人佩戴头盔更没有明确的处罚依据。
    处罚不明确、违法成本低、震慑力度不够,使得法律威慑力倒逼头盔佩戴存在较大难度;三是执法风险大。
    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不但要承担被车流刮伤、撞伤等风险,还要承担违法驾驶员逃逸伤亡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风险。
    电动自行车轻巧灵活,在遇到查车时,能躲就躲,能跑就跑,给交警查处带来相当大的难度与风险。
    三、提升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率的思考
    (一)持之以恒的抓好路面管控。
    交警在日常的路面执法活动中,做好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人群的管理,减少交通管理的漏洞和死角,严厉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持之以恒对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教育。
    以交通流量大、隐患路段、违法行为多发路段为重点,通过定点执勤和机动巡逻,加强路面管控,通过在路面执勤执法中简单介绍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危险,提高驾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为生命安全增加一道防护屏障。
    (二)联勤联动,形成长效机制。
    要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单靠公安交警等几个职能部门是远远不够的,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逐级负责的社会化、网络化、规范化的管理工作制度。
    同时,在加强农村“两站两员”
    建设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农村基层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形成县、乡、村、组四级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协助公安交警部门管理农村道路交通。
    (三)强化源头管控。
    车管部门在电动车挂牌期间,要加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严把源头关,对电动自行车上没有配置头盔的进行劝导,制定政策暂缓挂牌,督促电动车销售店做到头盔随着附送。
    让驾驶人从一开始就养成戴安全头盔的习惯,从而形成不戴安全头盔不得上路行驶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推动多渠道配备安全头盔。
    一是积极联合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商家,推广“买车送头盔”
    模式,推动销售环节配备安全头盔;二是发动保险公司推行“买保险送头盔”
    模式;三是督促快递、外卖企业强化内部安全教育,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配齐头盔,督促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四是在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有因佩戴不合格安全头盔而造成人员伤亡的,及时通报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推动严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安全防护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这文章写完,陈俊才自己都满意的不行,没想到自己居然也能写这么长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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