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等其他人有动作,沈戈弯腰与沈彦阳平视,温和又严肃地回答他的问题,“祖父说我小时候腿上有胎记,但是现在没有了。至于胎记是什么时候没有了,又因为什么没有了,我也不晓得。”
本来因为问了这句话后,被家里人忽然安静吓得不敢动的沈彦阳,见沈戈如此和颜悦色,便又向他走近了些,很是紧张地小声问,“大哥,那我以后的胎记也会变没吗?”
沈戈看得出这小家伙就是纯粹好奇,便认真跟他聊了起来,“这个我也不知道,你的胎记长什么样?”
沈彦阳伸出小手,把手心的一颗小黑痣晾给沈戈看,“这样。”
这个沈戈也拿不准,转头问家里人,“小黑痣算胎记吗?”
武安侯、沈存玉和沈彦佑同时看向林如玉,因为这个家里也就她对医术还有些研究。因为沈戈胎记消失的事儿,林如玉翻阅惦记对胎记进行了大量研究,但却没必要跟一个六岁的孩子讲解胎记和黑痣的区别与联系。她走上前看了看小家伙手心里小米粒大小的棕褐色痣,简单解释道,“胎记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三弟这颗痣是从小就有的么?”
“不是。”沈彦阳非常肯定,“它是后来长的。”
“那就不是胎记了。”林如玉好奇问道,“三弟很喜欢这颗痣吗?”
否则,怎么会怕它变没呢。
“嗯。”沈彦阳用力点头,“喜欢。”
沈彦佑也上前看了看三弟手掌的小点,温和问道,“三弟为何喜欢它?”
沈彦阳洋洋得意地扬起小下巴,“它让我觉得自己很厉害。”
嗯?一家人都没听明白了,武安侯也捋须追问,“哪里厉害?”
沈彦阳用力把小胖手握成拳头,“这样,可以把它握在手心里,孙儿觉得自己很强大。”
小孩儿的脑回路一向奇特而有趣,一家老少都忍不住笑了起来,沈彦佑用手掌包住三弟的小拳头,温和道,“确实厉害。等三弟的枪法练好了,枪在你手里就跟这颗痣一样被你掌握,那时就会更厉害。”
沈彦阳不同于体弱的沈彦佑,四岁便开始习武了,他对力量有种近乎本能地追求,“我要好好练枪,变得像祖父一样厉害!”
沈存玉揉了揉他的小脑袋,“你得先追上你大哥,再比过姐姐我,才能向祖父看齐。走,姐带你骑马!”
“好耶!”沈彦阳立刻挣脱二哥的手,颠颠跑去沈存玉身边。
沈彦佑与沈戈并行,打趣问道,“大哥,大姐有没有跟你比试?”
“比了。”沈戈一样样数,“比拳脚、比枪马、比饭量、比个头、比背书、比下棋,能比的都比了一个遍。”
走在前头的武安侯笑着回头,“你们几个,拳脚彦义最厉害,枪马存玉最好,饭量彦义最大,个头彦义最高,彦佑和如玉背书最好,下棋存娇最强。”
沈戈装着不服气道,“我的棋下得也很好,二妹,等回来后咱俩下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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