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平安越说越激动,越说越兴奋,脸色涨红。 夏婉枫都怕他背过气去,赶紧又给他来了一针,这老头精神是有点儿不正常,极其不稳定。 “你先冷静,有事慢慢说,我就在这里,在你问清楚之前,我是不会走的。” 袁平安神态略有平复,但依然兴奋不减。 “鬼门三十针!三十针!真有三十针!” 袁平安的家学传承有着二百年以上的历史,在已知的家传医学中,他袁家算是比较悠久的世家,也没有人会。 传说神针在手,哪怕是人死了,也能把你从鬼门关抢回来。 激动之下,袁平安竟然直接跪地磕头,叫起了师父。 吓得夏婉枫赶紧扶他起身,袁平安死赖着不起,只会一声一声师傅的叫。 显然夏婉枫要是不收他这个徒弟,他就打算一直跪着了。 袁平安这一辈子没有什么太痴迷的东西,唯独对医术疯魔了一般。 即使现在精神状态不佳,依然对医术非常执着。 “教你可以,但当师傅我是不认的。” 袁平安可是医学界泰斗,夏婉枫虽掌握着鬼门三十针,但也自愧不如袁平安多年的积累。 她是投机取巧,要不是有医药空间里那本医书的帮忙,她连鬼门三十针是什么都不知道。 袁平安听不见后半句,就知道夏婉枫答应要教他,那就是师傅了。 砰砰砰磕了三个响头。 站起身执着的跟在夏婉枫身后,夏婉枫去哪儿他去哪儿。 夏婉枫无奈,怎么说都不管用便任由他去了,怎么说她也救了他一命,有这么徒弟是她捡便宜了,要叫就叫吧。 找草药的过程中,袁平安不知道从哪儿找了只野鸡恭恭敬敬双手递上,那意思有点儿像送拜师礼。 夏婉枫就在山里生火把野鸡烤熟了,撕了一只鸡腿给袁平安,他心脏不大好,按理说不能吃荤腥,但这野鸡并不是太肥,他的身体也需要补补。 吃了鸡腿天色不早,夏婉枫打算回家,袁平安还要跟着,好说歹说才给他劝走。 临走的时候,夏婉枫又给了他两粒药丸,让他回去睡觉之前吃了,会对他的精神状态有很大改善。并约定好每逢四、六日子就来后山跟她学习。 袁平安的病是受了很强烈的刺激,不知道在来刘家堡子之前经历了什么,才会变成这样。 快到家门口的时候,夏婉枫猛地回头,一片碎花衣角从墙角消失。 这是来看她过的好不好?那她怕是要失望了。 夏春花躲在墙后,犹如阴沟里捡拾垃圾的老鼠,在偷窥吃香喝辣的人类。 今天在地里的时候,她就看到了陆家人对待夏婉枫的态度,那个陆傻子连丁点儿活都不舍得夏婉枫干,陆家其他人也没有二话。 这让夏春花十分的不平衡,不该是这样的,夏婉枫的日子就该是苦哈哈的,就该是当牛做马,怎么到了陆家之后,反倒好起来了? 不过,一想到不久之后她就和宋清风回城了,夏春花心里又好受不少。 她已经拜托夏父帮忙留意着名额的事,只要有名额批下来,第一时间就给宋清风,这样她也能早些回城,比上一世的夏婉枫更早的过上好日子。 如果这个名额不能落到宋清风头上,她不介意用些手段! 夏春花回到知青点,正撞上一个男知青穿着个裤衩出来倒水,一见到夏春花愣了下,滋溜一下窜回屋里。 这两天这种尴尬时有发生,这个知青点儿住的都是男知青,夏春花是唯一一个女性。 虽然她和宋清风结婚了,但知青点其他人还是住在这里,只是给他们两人倒出一间单独的屋子。 男人的裸体夏春花都不知道见过多少回了,脸色都没变一下,宋清风快回来了,她得做饭。 宋清风穷的很,这回结婚更是掏空了所有家底儿,夏春花就更别说了。 夏保国身为东队队长,从不占公家便宜,不会多拿一点不说,有时还得从自己家里往公家贴补点儿。 要不是陆家给的那四百块钱彩礼,还有王桂兰省吃俭用,夏春花有没有嫁妆都不一定。 夏春花在米缸里捞了捞,只在粮袋子里抓到了一把米,凑合凑合熬了点儿稀粥,两个咸菜一切成了一顿晚饭。 夏春花端着那盆清汤寡水的粥和咸菜往出走,刚才那个穿着大裤衩的男知青走来,此时已经穿戴整齐。 他手里拎着一块半瘦半肥的猪肉和一碗玉米碴子。 见到夏春花脸色还有点儿红,“嫂子,做饭啊。” 夏春花敷衍的点点头,应了一声,这个人她并没有太多印象,夏春花自认以后过的是人上人的日子,根本没必要和这些没有什么成就的人浪费时间。 冯自成侧侧身,让夏春花先过去,这才进厨房忙活。 夏春花把碗筷摆好,就清楚听见厨房传来油花崩开的滋啦声,以往这种油腥味儿夏春花最讨厌,但现在闻着空气里的肉香,她怎么也没办法说出违心的话。 宋清风回来了,闻见这味儿,他以为是夏春花做的,推开门,看见桌子上摆着的西粥和咸菜,脸色立即就不大好看了。 在夏春花发现之前,他调整好面部表情,扬起一个温和的笑容。 “做好饭了?辛苦你了。” 宋清风一回来,夏春花笑的就跟捡了大便宜似的,连忙站起来,又是帮宋清风脱衣服,又是给他递水,伺候的别提多周到了。 “哪有宋哥你辛苦,怎么样,今天累不累?” “还好,不累,让你跟着我受委屈了。” 宋清风喝着碗里的清粥,满目深情的道,“等回城之后,我一定让你住大房子,每天有吃不完的肉。” “宋哥,我相信你,我已经跟咱爹说了,回城名额一下来,他就帮你留意着,兴许你能早点回城。” 他们举办了婚礼,还没领证,宋清风的户口还在城里。 听了夏春花这话,宋青峰笑得更加真心实意,“我知道爹是向着咱们的,能把你嫁给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福分,我一定不辜负爹的信任。” 听了宋清风这话,即使喝着没几粒米的稀粥,夏春花心里比喝了蜜糖还甜。 宋清风给她夹了口咸菜,见她娇羞的模样,更觉回城的事拿捏准了。 虽然过程有点儿曲折,好在结果大差不差。 他作为女婿回城有大好前途,夏保国也得力,没有傻子会放着到手的好处不要。 其实,宋清风原本相中的是大队长刘军的女儿,刘晓倩。 奈何这蠢女人不上道,不论宋清风怎么明示暗示,都不往心里去,他好不容易想的招儿,还让一个叫方强的小子截胡了。 东西南北四队,只有夏保国有女儿,宋清峰只能退而求其次。 被宋清风背地里嫌弃蠢女人的刘晓倩,此时正在夏婉枫家里。 “晓倩,你咋有工夫来这儿?” 刘晓倩梳着两个黝黑的麻花辫,顺着肩膀垂下来,笑起来的时候大方爽朗。 “我来找你有点事儿。” “啥事儿在地里时候不说。” 夏晚枫拉着刘晓倩进屋里坐。 “外边冷吧,快上炕,喝水不。” 在没离开刘家堡子之前,夏婉枫和刘晓倩玩儿的挺好的,刘晓倩嫁人之后,两人联系就淡了。 后来听说刘晓倩嫁的男人家暴,没过几年就离婚了,再然后又嫁了一个二道贩子,日子过得挺不错。 “不喝了,我婶儿在家不?” 见她脸上略带羞意,夏婉枫心想,这是掉进了爱情的漩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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